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5〕2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地方配套5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挖泥船)10.4千米,堤防加固9.53千米,岸坡防护0.65千米,拆建影响建筑物8座,其中4+2m³/s灌排闸站3座,4+4m³/s灌排闸站1座,6+2m³/s排涝闸站1座,4+2m³/s排涝闸站2座,4m闸1座,新建防汛道路0.96千米;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25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以及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相应建设投资约4795.09万元;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104.8万元(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征迁监督评估等费用)。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约30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电子投标文件中913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人拟派。(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告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总监有在建工程是指正在监理和新承接项目担任总监职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完成总监变更手续的不认定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1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中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2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 |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0.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