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弹子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改委 以 南岸发改【2022】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项目代建业主为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弹子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改委 以 南岸发改【2022】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项目代建业主为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宏声假日广场阳光绿洲8#楼)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045.39平方米,其中吊二层 902.18平方米,新增办案区582平方米,吊一层905.01平方米,一层828.10平方米,二层 828.10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该项目总投资约 1365.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为 1124.11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和消防工程等,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均可;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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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5号、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3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桥路1号附1号 |
| 联系人: |
王老师、向老师、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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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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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2500372 、023-62622996 | 联系电话: | 023-62456459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62988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