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连山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答疑公告(03号)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连山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问题1: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2025年7月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P31-P32页,30 号令实施后,原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作业范围保持不变,仍为 35 千伏及以下;原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 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 10 千伏及以下。 本项目涉及35kV径莲线迁改工程及10kV电力部分,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完全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而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连山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更正公告(02号)中明确要求 “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我方特向招标人澄清: 1.本项目 35kV 配电工程是否可接受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若严格按照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连山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更正公告(02号)“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要求执行,是否考虑到承装类三级资质(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已完全覆盖 35kV 配电工程的法定承包范围,是否存在资质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况? 答:本项目已做出相关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03号。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样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2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