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QJ-002 号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服务区域覆盖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 A、B、C、D 四个区范围内共 6个食堂(含体检中心),设立患者、职工、体检、清真等餐厅,满足多样化需求;食堂总面积约 11553.3㎡;厨房主要设备及餐厅家具等已采购完成(不包含厨房杂件及低值易耗品等)。其中第一部分包含 A 区 2 号楼 2 层职工、清真、营养餐厅;B 区 1 号楼 1 层职工、营养餐厅;C区 1 号楼 1 层职工、清真、营养餐厅;C 区 3 号楼 18 层餐厅;D 区 1 号楼 6 层职工、营养餐厅;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 14%。第二部分包含 D 区 1 号楼 2 层体检餐厅;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 17%。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 2000 万元(不含体检餐厅)。
2.3 年度经营权使用费计算公式:(1)经营权使用费比例=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投标报价比例。(2)年度经营权使用费=年度营业销售额×经营权使用费比例。(注:若年度营业销售额未达到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时,按照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2000.00 万元,不含体检餐厅)计算经营权使用费;若年度营业销售额超过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时,按照实际年度营业销售额计算经营权使用费。)注:1.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为固定费率(非竞争性条款),投标报价时不得浮动调整。2.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自次年起每年按照 3%增长。3.若投标人实际经营效果或考核结果不达招标人预期,招标人有权重新招选服务合作方或自主经营。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重新招选或自主经营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 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2.5 经营范围:(1)按照国家及餐饮食品行业相关规定,为医患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服务;(2)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厅环境卫生等;(3)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和服务规范;(4)食堂的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确保食堂的经营活动安全有序;(5)对食堂场所、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2.6 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
2.6.1 合作方主要工作内容:(1)服务合作方按照约定在市城镇投提供的经营场所内提供餐饮服务,负责提供餐饮服务人员招聘录用和培训、食堂零星设备及耗材采购。(2)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及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原(物)料采购、水电气、人工、厨房杂件、物业分摊、运营费用、保险、易耗品、税金等费用。
2.6.2 合作方主要服务标准:(1)切实解决膳食保障问题,提升患者和职工的就餐体验,组织开展多种服务项目,包括为医护职工提供包房订餐服务、会务餐、职工自助餐、体检餐、为患者提供小碗菜自选餐、特色小吃等,同时配套提供农特产品、公司研发品牌产品和半成品菜,满足多样化的饮食需求。按招标人要求适时开设 24 小时档口,全天候保障医护及患者的餐饮需求。(2)在经营管理工程中坚持以“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科学营养”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以下服务标准:“8S”标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学习;“6T”标准:“六个天天要做到”,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4D”标准: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2.7 其他要求:(1)经营用房使用方不得将配套用房出借、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利用使用配套用房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2)经营用房使用方对配套用房进行装修改造,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3)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的经营活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环境、卫生、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5)合同期限到期后,如因国家、地方或招标人相关政策规划不再对外承租时,原使用方在该配套用房内的装修改造,招标人不予赔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注:如有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登记注册或变更后至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公司财务报表。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等;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注: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提供同意使用招标人收银设备或开放订单支付渠道、账单,营业订单数据等数据互联互通承诺书。
3.6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评审工作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4.3 招标文件文件售价:8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4 日 9:00 时至 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 2 月 14 日 9:30 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