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库入围项目(项目编号:26AT01105400699)招标人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类别:服务类
2.包次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包次
3.招标范围:为满足业务发展要求,华安证券拟选取5名具有债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库成员,为招标人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三年(如合作期限内相关债券已申报的,服务期限延续至相关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结束)。
6.入围家数:5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债券承销”等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债券承销业务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的信用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入围投标人: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备注: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截图内容。
(4)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备注: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截图内容。
(5)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自行承诺不存在此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3日17:3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