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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623号】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6-02-03 浏览次数:39

【平公资建202623号】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6-02-03 19:48信息来源: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二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623号】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24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1-000000-04-01-509131,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7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平采招标-2026-10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35.29万元  

最高限价:788.26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平公资建202623号】-1

  第一标段

835.29万元

788.26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涉及三、四级公路6条,总长约25.27km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5.4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5.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阶段的成果文件,后续服务周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5.7招标范围: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0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57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

3.7、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204日至202602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227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227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水利局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96018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行政综合楼西门3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55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2号楼1单元11188

联系人:李俊岭

联系方式:1314011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岭

联系方式:13140119898

 

 


 

温馨提示:

1.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2.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2.2 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2.4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行政综合楼西门3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557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2号楼1单元11188

联系人:李俊岭     

联系方式:13140119898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鲁山县境内

1.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库周交通复建县乡道路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阶段的成果文件,后续服务周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0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

1.11

转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遗书、补充通知等(均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2270900(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万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ggzy.pds.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

5、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3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31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类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10名,具体如下。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10(含)家,将综合得分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含)-10(不含)家,将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支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中标人由定标委员会确定

7.4.1

定标时间和地点

定标时间: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定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 人。

7.4.3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核查随机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5

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中标通知书:书面形式

中标结果通知:电子交易平台

7.5.1

中标通知结果公示

(评定分离项目)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

7.6

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评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7

围标串标审查

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9

招标文件费用

不收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788.26万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为无效投标。

10.2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提供施工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40%按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

 

10.8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以现金方式或转账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0.9

四方信用评价

专家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

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

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

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

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

 

10.10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俊岭      联系电话:13140119898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10.11

 

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

本项目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

10.13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在磋商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磋商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100%。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在开展采购活动时禁止出现下列情形:

(1)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管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2)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降碍;

(4)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8)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10.13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投标人: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5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不适用)

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章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所有投标人请时刻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的,后果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