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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10

一、招标条件
本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5070700368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231751652200000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693.02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工程共计四栋建筑,1#2#3#楼为办公用房,4#楼为酒店和宴会厅的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0724.72㎡,地下面积9600.47㎡,1#楼建筑面积10158.91㎡,2#楼建筑面积4924.72㎡,3#楼建筑面积5018.87㎡,4#楼建筑面积21021.75㎡。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5070700368001001
标段(包)名称: 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工程共计四栋建筑,1#2#3#楼为办公用房,4#楼为酒店和宴会厅的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0724.72㎡,地下面积9600.47㎡,1#楼建筑面积10158.91㎡,2#楼建筑面积4924.72㎡,3#楼建筑面积5018.87㎡,4#楼建筑面积21021.75㎡。本次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②工程施工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等关键信息,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达到40000㎡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以相关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签署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页-点击“信用建设”窗口-分别查询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④质量员、施工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或职业资格证),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及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建筑工程规模小型计)(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5)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到 2026年02月11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