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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道明镇新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24

崇州市道明镇新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8:53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崇州市道明镇新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1、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工期:完工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12月 (如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更正为:

工期:330日历天 (如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更正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或者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3、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分。

更正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30分。

4、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更正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方案

七、人员配置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5、新增“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并将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序号修订。

6、其余内容不变,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