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已经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拟通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本次拟申请注册不超过1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具体要素如下:
融资产品 | 预计发行金额 | 发行期限 | 是否分期 | 募集资金用途 | 预计注册时间 |
中期票据 | 70亿元 | ≥3年 |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 | 2026年3月底前 |
永续中票 | 30亿元 | ≥3+N年 |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 | 2026年3月底前 |
注:河北交投可根据资金需求、财务指标、融资监管政策、市场等情况对最终申报、发行金额、期限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
主承销商席位设置如下:
根据招标排名情况,选择不超过6家银行和1家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分上述两个品种进行申报,后续每期发行前再由交投集团择机选择发行主承销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择不超过7家主承销商,包括不超过6家银行和1家证券公司。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4服务范围:
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
(2)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
(3)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
(4)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
(5)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薄记、销售。
(6)提供后续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身份 | 资质要求 |
银行类投标人 | 银行类投标人应为市级及以上分行机构或总行,总行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 |
证券类投标人 | 证券类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 |
3.2 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或取消主承销业务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