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CY-2026-001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教育中心学校食堂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本项目是对三所学校食堂选择餐饮公司经营管理,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为准)。其中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石桥小学569人,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沟口头小学340人,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香峪小学247人。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等基础装修及设施。
4.2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4.3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最多续签2次,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考核,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须提交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