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03012026000038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院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365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的采购预算,本项目为“一次采购二年使用”,服务期满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有预算的情况下,服务内容、服务金额不变,可以续签次年的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成交供应商不履行相应的职责,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及合同,并无需支付后期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影印件。
时间: 2026年02月09日至 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