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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2026-02-07 浏览次数:32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6-02-07 00:0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6-440106-04-01-941367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整治提升范围涉及八个社区村改居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出入口品质提升(交通标识)14项、完善无障碍设施5680平方米、新增照明设施333套、社区主路路面整治34460.1平方米、内街内巷路面改造6129平方米、完善消防系统8项、迎翠春庭消防设施提升1处、内涝点整治7项、挡土墙设施建设982.5立方米、三线规整5370米、三线下地12639米、新增监控设施385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亭43个、完善非机动车隔离设施1444米、公共空间品质提升48072平方米、主路入口周边空间品质提升6项。
招标内容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棠下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八个社区村改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入口品质提升(交通标识)14项、完善无障碍设施5680平方米、新增照明设施333套、社区主路路面整治34460.1平方米、内街内巷路面改造6129平方米、完善消防系统8项、迎翠春庭消防设施提升1处、内涝点整治7项、挡土墙设施建设982.5立方米、三线规整5370米、三线下地12639米、新增监控设施385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亭43个、完善非机动车隔离设施1444米、公共空间品质提升48072平方米、主路入口周边空间品质提升6项等内容监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自签订本合同后或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结算审定完毕之日且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包括本项目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联合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8.7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监理资质的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 □各类地铁轻轨工程。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07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7 14: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7 14: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2-27 14:30:00 开标地点2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棠德花苑棠德东横路1-31号
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84754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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