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2026年度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0 浏览次数:47

2026年度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L-CG-GZ202602002

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服务单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续签根据招标人对中标人在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中标人需做出“非营利性”承诺。(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至 2026 年 02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12:00,14:30 至 17:30获取

购买文件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24 日 9 点 0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