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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EPC模式)-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6-02-11 浏览次数:8

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EPC模式)-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6-02-11 19:35信息来源:河南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人:杞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57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    

2.2 项目编号:HNQGC-2026-003

2.3 项目总投资:约95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境内;

2.6项目概况:在平城乡、金城街道、裴村店乡、五里河镇、邢口镇、付集镇等6个乡镇3.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井及配套、田间道路、农桥、沟渠、绿化等工程。

2.8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EPC”模式;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EPC模式)

2.10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测绘、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图绘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工程变更技术处理和手续办理、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竣工图绘制等,上图入库、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核实调整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交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地力提升;

2.11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2.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资质)。

3.1.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1.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水利水电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查询网页截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3.2 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具有相关专业(测绘或水利或农林)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查询网页截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3.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查询网页截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3.3.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具有水利水电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查询网页截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2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3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对象:包含法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① 企业行贿受贿查询:202211日以来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受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对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内容需具体明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3.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

3.5.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

4.3 方式: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4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 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63609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2026360930(北京时间)

7.2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1718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8666978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1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开元大健康产业园2A2

联 系 人:荆先生 

联系方式:1563822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先生 

联系方式:15638225555 

4.监督部门

名称: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86669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171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称: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开元大健康产业园2A2

联 系 人:荆先生 

联系方式:15638225555 

1.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4

项目名称

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

1.1.5

项目编号

HNQGC-2026-003

1.1.6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万亩)(EPC

1.1.7

建设地点

开封市杞县境内;

1.2.1

项目总投资

9500万元

1.2.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出资比例

100%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测绘、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图绘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工程变更技术处理和手续办理、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竣工图绘制等,上图入库、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核实调整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交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地力提升;

 

1.3.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þ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6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指 202311日以来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的所有损失。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1.1

分包

不允许主体工程、关键工序分包。其他工程如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

1.12.1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函及附录未声明有效期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10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3)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站内容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4.1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2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和施工费两部分组成,均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其中:

1)设计费控制价为:设计费按经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1%

2)施工费控制价为:施工费按经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100%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施工费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为基准价×中标施工费费率进行结算。

3.设计费最终以工程建安费实际发生工程量为依据,参考中标费率进行最终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或直接登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2  年 1 月 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章。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人名称处均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均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3.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2.1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公开开标信息。

6.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业主代表2人,相关技术专家、经济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抽取。

业主评委需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评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7.1.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7.2.1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在法定媒介(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3.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按照10%收取。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担保退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关于本次招标服务费支付的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投资额为基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收费标准执行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综合服务费:由中标人至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完善相关手续。

10.2

是否采用电子

招投标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0.3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4

工程款结算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5

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6

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

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如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须出具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8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 13 号)的规定:为了

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0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招标文件范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等要求皆在响应文件的制作范畴,请认真编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义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义相同。

注: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中“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详见目录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投标预算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造价人员章及造价人签字。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函附录报价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公司公章。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站相关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标注与原件一致。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出具确认书,确认书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所附授权委托书姓名处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合格制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缴纳代理服务费 。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投标将被拒绝。

7.4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项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承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中书面保  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合格制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投诉并对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针对此内容做出书面声明,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