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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浏览次数:12

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1:49 信息来源: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已经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投设〔202621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7128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36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贺滨路、临江路、贺康东路、下溪淤路、上溪淤路、白鹅路、中心南街、贺商路、湖北坂安置区、贺兴路北侧安置区、金丰路、银丰路、贺丽路、实业路、诚辉路、圆正路、开盛路、清湖大道辅道、莲华山大道辅道、黄突、呈大洋、江路线、田篷路、塘头路、和源路、红石桥路、石顶路、达河溪环线、周家山片区、湖北坂安置区、白鹅小区、中心片区、前墩片区、仓源片区、新塘边片区、塘源口片区、碗窑片区等雨水管网28公里(DN800-DN1500管径5公里、N600-DN800管径19公里、DN400-DN600管径4公里、雨水井1000座),污水管网27公里(DN400-DN600管径15公里、新建DN600-800污水管12公里),供水管网8公里(DN100管径4公里、DN200管径2公里、DN300管径管线2公里),燃气管网6 公里(DN200 管径3公里、DN100燃气管径3公里),以及道路、人行道、挡墙、电力、综合管道、排渠、绿化、路灯、停车位、停车场、充电桩、智能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红线施工范围内(莲华山大道辅道L0+000-L2+100 ,全长2100m;清湖大道辅道 L2+200-L3+120,全长920m,以及莲华山大道和清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交通岛改造;七斗支路西起创业路,桩号 K0+000东至清湖大道辅道桩号K0+421.536,全长421.54m)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桥梁、涵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077.060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 )并 共 享 至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平 台(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116948/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 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对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做相应调整)

 

岗位

提供证书人数(人)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三类人员B类证书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

职称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具备“三类人员 C类证书

4

施工员

1

具备市政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

质量员

1

具备市政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

资料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7

材料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 以上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2. 以上带★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填写,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制件及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出具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已退休的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为其放发的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如企业社保证明出现断档情况,可以提供个人社保证明补充。

3. 以上无★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填写,无需提供相应证书材料,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作为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以上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要求同上)。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62241700分。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35 845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7.特别提醒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7.2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

邮政编码:324100

     话:0570-4029056

投诉受理部门: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

邮政编码:324100

     话:0570-402905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

 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0-4222102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联系人:夏先生

 话:0570-4963362

 箱: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