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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壁市鹤山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补短板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浏览次数:11

关于鹤壁市鹤山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补短板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0:09 信息来源:河南 原文链接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补短板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6-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补短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鹤山发改[2024]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9-410602-04-01-70150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鹤壁市鹤山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补短板项目(一期),拟对城区部分道路排水管网进行建设和改造2.5公里对教场排洪沟和中山湖、康新塘2座城市湖塘进行合理整治。其中改造教场排洪沟530米,改造湖塘6.836万平米。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 项目投资金额15009180.29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施工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8要求的其它内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等。

2.9评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方式;

2.10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62月13日至2026312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 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313900,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 

 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街道

联系人:先生

 话:0392-2310322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闽江路交叉口东北角诚城大厦1805室

联系人:马先生

 话:15303833293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话:0392-3315135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29日至2026212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