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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长春新区兴港街道荆家村万宝沟清淤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浏览次数: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0003号-CGXM2026220197000003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兴港街道荆家村万宝沟清淤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89315

最高限价(元): 19893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98931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本次清淤工程包含万宝沟646.7米清淤回填处置,主要内容为清淤工程、回填处置、铺设雷诺护垫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叁级、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本公司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至 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