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3 14:09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中医医院中医重症康复楼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心县中医医院中医重症康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新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新建中医重症康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2980㎡,其中地上面积11030㎡,地下面积1950㎡,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2.45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新建住院部连廊总建筑面积520㎡,建筑高度9.15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为地上二层;新建500㎡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铁艺围墙120m;混凝土道路硬化3500㎡,广场砖硬化1000㎡;混凝土道牙200m;增设车行出口升降杆一处
2.2建设地点:同心县中医医院
2.3计划工期:5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3日11:44至2026年02月2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8022558。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同心县中医院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规划路以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211室
邮编:751300 邮编:750011
联 系人:铁勇 联系人:胡滨
电 话:0953-8025761 电 话:18695221593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