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G[2026]001
项目名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消防站消防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消防站消防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 60万元止。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注: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