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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衡水市冀州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浏览次数: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投资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2存量资产内容:供热首站1座、一级管网70公里、二级换热站79座、二级管网195.6公里。

2.3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25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为5100万元,来源于特许经营者出资;融资贷款20400万元,由项目公司以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实施方式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冀州区政府将已经建成的集中供热项目转让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实施机构。

2.6项目公司: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特许经营者需成立项目公司 。

2.7投资回报:本项目是使用者付费来源主要为热费收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等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市政供热投资或运营项目业绩,业绩以投资合同或运营合同为准业绩,投资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社会投资人项目合同等其他类型的投资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309:002026年39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23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