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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环城路升级改造工程(同沙立交至莞太立交段)答疑公告(九)

发布日期:2026-03-03 浏览次数:9

(澄清公告)环城路升级改造工程(同沙立交至莞太立交段)答疑公告(九)

发布时间:2026-03-03 19:33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1.问题编号:WTBH336100

1.在制作软件投标书结构中,有报价信封一节,在第二信封第二章中也有报价信封一节,是否只需填写投标书结构中的报价信封一节投标报价内容,而在第二信封第二章节点报价信封只要上传报价信封格式即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1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根据《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全行业版)操作手册V3.4(投标人版)》2.1.3投标文件编制第3)点,除报价信封、法人委托书的内容需投标人录入之外,其余内容均需投标人自行编制生成 PDF 文档后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