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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5

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6-03-04 10:45信息来源:广东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277,361.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10监理服务酬金拨付方式 1.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0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0%支付。 2.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1)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4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40%; (2)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8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60%; (3)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100%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80%; (4)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标段监理结算价的 97%。 (5)标段工程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标段工程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结算与支付方式: 10.10监理服务酬金拨付方式 1.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 2.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具体为: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1)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10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6)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结算与支付方式: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6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5.4 预付款与付款方式: 5.4.1 预付款: 本项目不适用 5.4.2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 (1)本项目按标段工程完成进度分别进行支付。 (2)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4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 监理费的 40%; (3)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8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 监理费的 60%; (4)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100%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该标段 审定监理费的 80%; (5)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标段 监理结算价的 97%。 (6)标段工程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标段工程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4预付款与付款方式: 5.4.1预付款: (1)预付款的比例:签约合同总价款的30%。 (2)预付款的支付:签订合同签后(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优先用于抵扣预付款,不足部分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5.4.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1)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10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6)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