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兰州市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社会〔2025〕1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酒泉路院区内)。
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705.45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625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将住院楼改造为兰州市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改造建筑面积5156.00平方米;将现有医院行政办公楼一层改造为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配餐中心,二层改造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入托准备用房及幼儿配套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利用原体检中心配套用房。新建建筑面积449.45平方米,为满足幼儿室外活动需求,将场地北侧原锅炉房及配套用房拆除,在原址地下新建消防水池、换热站,原址上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原住院楼前现状场地改造为活动场地,活动场地总面积为838.00平方米。
4、项目概算总投资:3083.89万元,其中工程费2693.64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6、计划工期:4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7月29日
7、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内容,包括涉及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及后续报批审查等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专项设计评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及配套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5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提供承诺书)。
4.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4.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5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7、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若设计企业为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企业1家,设计企业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申请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活动。
9、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四、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9日(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