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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0272

项目编号:HCZB-2026-(采)-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2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1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2100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22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且所涉及的产品为农林牧渔业产品,故不执行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05 13:57:12 至 2026-03-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