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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6

滦平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15:03 信息来源: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滦平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滦数政投资[2025]2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滦数政施设字﹝202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滦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 2.1.2建设规模: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本项目共涵盖29条路线,总长度21.406公里,包括修复破损的路基路面以及修建必要的防护、安全设施等。同时,本项目涉及局部加固改造桥梁13座、拆除重建桥梁2座、拆除重建涵洞2道。 2.1.3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其中,路基路面工程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桥梁工程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3 年 2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24 15:002026-03-02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向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或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宇靖,联系电话:0314-25279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8583184

电子邮箱:lpjiaoton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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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滦平县滦阳西路3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编:

06825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杨志国

项目负责人:李宇靖
电话:

0314-8585431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4-25279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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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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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c66792269@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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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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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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