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6其他要求“(2)其他人员要求:” | ①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 ①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工程业绩(满分3分) 2023年1月1日起,每完成1项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加1.5分,最多加3分。 本项满分3分。 | 工程业绩(满分6分) 2023年1月1日起,每完成1项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加3分,最多加6分。 本项满分6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荣誉(满分5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石油化工工程获得国家级(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或鲁班奖或国家金奖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企业荣誉(满分6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石油化工工程获得国家级(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或鲁班奖或国家金奖或化工建设优质工程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满分3分) 信用评价为AA级,得3分;信用评价为A级,得1.5分,其他等级或无等级,得0分。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评定顺序为(1)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2)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3)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4)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5)2022、2021年度均未参加广西水运建设市场和全国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得0分。 | 企业信誉(满分3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3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1.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分。初次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参加信用评价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交水运发〔2019〕5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评定顺序为(1)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2)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3)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4)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5)2024、2023年度均未参加广西水运建设市场和全国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交水运发〔2019〕5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财务状况(满分4分) 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 ①平均资产负债率28%以下(不含28%),得4分; ②平均资产负债率28%(含28%)~56%(不含56%),得2.5分; ③平均资产负债率56%(含56%)~85%(不含85%),得1分; ④其它不得分。 | 删除本项评分因素。 |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9日9时30分 | 2026年3月23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