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递交时间:2026-03-09 14:38信息来源: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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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06,684.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工程量清单有变动,需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