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18:51 信息来源:江苏 原文链接地址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 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2)同一投标人可参加本批次同时招标的施工06标、施工07标、施工08标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中标资格。评标时按 08标、06标、07标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3月10日00:00-2026年3月16日24:00。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请在规定日期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8503300)。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六、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七、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最高投标限价:5086.6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分值构成投标报价: 62分商务部分: 3分技术部分: 35分(3)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2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2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62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62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62 |
| (2)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得1分。 | 1 |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近8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2000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10万方及以上的水利施工业绩,得1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1 | |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近8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2000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10万方及以上的水利施工业绩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 1 | |
| (3)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施工技术方案(15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工程特点及难点等分析合理全面且准确到位; ②单元小区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固定断面的设置及测量方案科学合理; ③抛石提前量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 ④施工期间安全度汛措施合理可行。(2)施工设备(5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定位船、抛投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 ②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精度可靠(推荐使用多波束)。(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综合协调(4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机构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②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施工全过程视频监控实施方案合理可行;(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3分):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2分):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7)篇幅要求(1分):施工组织设计的总篇幅(包含附表)编制内容不得超过200页(含200 页)的得1分。对于超过规定篇幅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出一页扣 0.1 分,扣完1分为止。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35 |
| 备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制作要求如下:A4 幅面(包含图片、 图表、图纸),全篇纸张方向采用纵向、无底纹、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下划线,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无页眉、页脚、页码;各级标题和正文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均按25mm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其中对图片、图纸中的字体不做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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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上评审要点进行统一打分,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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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监督部门: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8358232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地址:扬中市江洲东路美人鱼北侧联系人: 周艺电话: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 系 人:崔雪晴 电 话:0511-85154825 13852954321电子邮件:5028128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