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0 10:08 信息来源:重庆 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梅江镇吏目村2026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梅江镇吏目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环境整治工程的主要内容:院落改造一5600㎡、村落环境卫生文化治理配套设施、院落改造二330㎡、三角区停车场116㎡、应急避险场所改造600㎡、公示宣传栏3处、村落入口村牌1处、1处水井改造50㎡、路灯120个、道路旁场地改造800平方米;
(2)排污与灌溉沟渠整治工程的主要内容:农田灌溉沟渠局部修整、新建化粪池20m³、排污管道:1300m主管道(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100m支管道(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3个检查井:新修排水沟及盖板154m;
(3)道路工程的主要内容:院落道路拓宽60m、新建村路便道325m、改造村路便道154m、防护栏杆325m、涵管6m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491.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5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
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民族路41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冯老师 |
| 电 话: | 17384777135 | 电 话: | 1731840093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6895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