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1 00:00 信息来源: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投资〔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4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1 00:00:00至2026-03-1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清河县教育局,通讯地址:清河县;联系人:包主任,联系电话:0319-5530623,电子邮箱:fzghg553062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王快镇前楼下社区华兴街宏桥科技园东区办公楼1011号电子邮箱:hbpzgs@163.com。)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299056
电子邮箱:qhzbb2010@163.com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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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清河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王快镇前楼下社区华兴街宏桥科技园东区办公楼1011号 |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包主任 | 项目负责人: | 赵红强 |
| 电话: | 0319-553062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315795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fzghg5530623@163.com | 电子邮件: | hbpz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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