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得分(包括投标报价的得分和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信用评价、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五个方面得分进行汇总(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经评标委员会判定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取第一名为拟中标人。(本工程共14家投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的入围单位共9家,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K值=96.5%,评标基准价=44309747.4元,B1系数=90%,B2系数为10%,A1=44363437.55元,合理最低价为43997103.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