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关桥乡麻春村、罗山村2026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关桥乡麻春村、罗山村2026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6]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华润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金诺信(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原县关桥乡麻春村、罗山村2026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原县关桥乡麻春村、罗山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569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拱棚503座,面积251500平方米;连栋拱棚1座,面积4480平方米。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线350米、铺设电缆200米;铺设PE供水管道330米,新建混凝土闸阀井2座,配套吊线系统503套,新建排水渠400米;平整土地569亩,新建生产路4.63公里。(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麻春村;
二标段:罗山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