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600045001001 |
| 标段名称: | 龙陵县腾龙桥二级水电站安置区龙江乡蕨叶坝村石斛产业园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24 0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08 08:30 |
| 开标地点: | 龙陵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5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规划用地1056.03平方米(约1.58亩),新建3层框架结构配套服务用房1栋1566.61平方米,新建1层钢桁架结构仓库1栋126.46平方米,新建1层钢桁架结构冷库1栋138.22平方米;新建大门1道,围墙4.5米,场地硬化230平方米;架设DN50(钢塑复合管)70米,安设室外配电箱1个;购置石斛枫斗加工设备1套,冷库设备1套,工程碑1座。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龙陵县城区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建筑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且)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