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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澄清文件1号、补遗文件1号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7

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澄清文件1号、补遗文件1号

递交时间:2026-03-17 16:25信息来源:成都市电子交易云平台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892.432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的整改意见”,对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5版)合同条款设置8和合同条款设置9作出以下澄清:

本项目的人行道面层全部采用的是:6cm厚PC透水砖,该材料为PC仿花岗岩预制透水砖,属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用量不低于10%,并已在图纸中体现。

      特此澄清。

 

            招标人:成都新津城投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



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新津区刘家碾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白鹤林路东西两侧贯通道路项目施工标段的整改意见”,对根据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5版)合同条款设置7、合同条款设置8和合同条款设置9作出以下补遗: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 

2)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按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 498)、《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四川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手册(试行)》等要求。

确保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适用部位的使用符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同类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 10%,应用情况作为绿色施工的评价内容。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在指定工程部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台账。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相关工程资料,由承包人负责组卷备查。

3)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专项方案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绿色建材使用总量、种类、比例,逐步提升绿色建材使用率。

注:本项目的人行道面层全部采用的是:6cm厚PC透水砖,该材料为PC仿花岗岩预制透水砖,属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用量不低于10%,并已在图纸中体现。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3(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12分)

满足招标公告3.1.7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得 9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变更为:

2.2.3(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12分)

满足招标公告3.1.6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得 9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综上,上述问题鉴于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做延期

 

             招标人:成都新津城投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