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203001001 |
| 标段名称: | 环湖截污东岸、南岸管道连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2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09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428.2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方案论证、图纸审查、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管件、材料及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器具购置),包括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注:项目外电接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余内容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度假区(大渔片区)、呈贡区、高新区(马金铺片区)及晋宁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1)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联合体中的各成员至少具备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3)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各方,在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其他: 3.4.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1)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联合体中的各成员至少具备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3)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各方,在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4.4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5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6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企业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8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②.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4-0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