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双流海陆联运业务盐运输服务项目(2026.4-2027.3),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中盐旗下各生产、批发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运输服务集中采购。本项目合同签约甲方为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名称:食用盐。
(2)规格:20GP柜。
(3)数量:约5000吨(250个20GP柜),以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4)起运地点: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5)到达地点:四川成都市双流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条线路,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运输用柜均为20GP柜,约5000吨,发货量存在增减情况,实际发货量以客户实际订单出货量为准。
2.3承运期限:2026年4月-2027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序号 | 运输形式 | 出发地 | 到达地 | 产品 | 预计年货运量(吨) | 投标限价 (元/吨) |
1
| 海陆联运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双九路二段397号 | 50公斤食用盐 | 5000(以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 22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至少2个海陆联运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若有>、首页、运输货种、运输方式、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明细列表>);
3.4投标人须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5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2025 年 11 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30日下午16:30分,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ecp.chinasalt.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报名并汇款,汇款账户信息(户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账号:331164909352,行号:104100004499);投标人汇款成功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上传付款凭证后,经审核,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审核电话(010-81168433);
4.3标书款发票为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及方式: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以下指定地点。请各投标人根据各单位距离,快递公司及快递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密封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
收件人:赵经理,电话:010-81168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