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选聘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选聘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概况:
(1)发行主体: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最终以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为准);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3竞谈范围及工作内容: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3家中介机构(主承销商)进行本次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服务工作,成交人负责为采购人申报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团队为本项目发行提供服务;
(2)根据市场情况,设计并提交申报发行的方案;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时间、发行期限、本息兑付安排以及资金用途等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
(4)协助采购人就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方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5)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6)制作申请公司债券所需材料并协助采购人报送申请材料,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持续沟通,根据监管机构意见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
(7)搜集市场信息供公司了解市场需求,组织承销工作;
(8)开展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
(9)根据行业及类似项目惯例,需由主承销商负责完成的其他工作。
2.4承销团成员推荐: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从上述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为成交人,共同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联合承销团,如成交人在承诺时间内未能完成内核,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人内核完成时间情况确定最终参与申报的承销团成员组成。
2.5发行时间:成交人须在申报发行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取得上交所批文并择机发行,首期发行时间自取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成交人需按照发行时限及保障措施计划中的出具申报材料盖章页(达到申报状态)时限完成工作(该时限以牵头的主承销商为参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如联合承销团成员不足3名,采购人可依次顺延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4名、第5名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替补。
2.6承销份额确定:采购人根据各成交人投资者落实情况,详细评审评分排名及余额包销额度,按照注册通知书规模,参考历史业绩、市场情况、申请人内核流程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划分。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分期发行,鉴于发行期次、每期发行金额及最终发行额度存在不确定性,各主承销商入围后实际承销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谈判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上述风险,采购人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或采购人终止本项目为止。
2.8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定凭证: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除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外,其余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均需有审计机构盖章或提供审计机构签章页。
3.4信誉要求:
(1)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即2023年至今)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止或限制经营的情形。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情况(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5谈判申请人廉政承诺:按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提供谈判申请人廉政承诺书。
3.6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成交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起至2026年04月0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项目负责人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完成报名。
(2)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的此项无需提供);③授权人(经办人)社保证明。若现场获取,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竞谈文件。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