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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黄沙河(花江)全流域保护开发项目(灵田镇东田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次数:6

灵川县黄沙河(花江)全流域保护开发项目(灵田镇东田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2026-03-25 16:00信息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677,021.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川县黄沙河(花江)全流域保护开发项目(灵田镇东田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516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

 

 

原为: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更正为: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生产下街桂大公路南面  

联系人:莫峰峰

电话:0773-681815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联系人:李旭

电话:0773-5580128

 

日  期:2026年3月25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