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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6-03-27信息来源:E交易电子平台信息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ZZCQ2026030400027_1 |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上景园20-S111房产转让(包头市雨辰地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包头市雨辰地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青山区 |
| 挂牌价格 | 91.3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3-27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的房产坐落位置:包头市青山区环城铁路以南,兵工大道以北,北方重工集团以西,民族东路以东,上景园20-S111,房屋建筑面积62.75㎡,套内建筑面积无书面资料,所在层1层(共12层)。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产权证号)为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064550号,房屋用途为:商业。证载权利人为包头市雨辰地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日期为2013年03月19日起2053年03月18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共用宗地面积:89413.03㎡。 3、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租赁状态,租期至2026年5月16日,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2026年5月16日止(现租户主动放弃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标的物租赁费用一年一付,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房屋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次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的租金归属于最终受让方。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最终受让方指定账户。剩余的标的物租赁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向租户收取。 4、 标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