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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某单位窗户更换及加装外墙保温工程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31

某单位窗户更换及加装外墙保温工程

发布时间:2026-03-27 00:00 信息来源: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窗户更换及加装外墙保温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6-01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拟为哈巴河县房屋整修外墙保温1625平方米,为福海县、富蕴县、布尔津县房屋更换窗户585.9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地点:新疆阿勒泰

(三)招标控制价:948791.23元。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8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新疆区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完成信息报送。2.参与项目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https://www.plap.mil.cn)。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6327日10时00分到2026416日18时30分(10:00-12:59,15:00-18:30)。

(二)申领地点:请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0.205.99.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备案查询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内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还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协议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投标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租赁协议。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协议的,房屋所有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投标供应商);新疆区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完成信息报送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件4);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5);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附件6);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件7)。

10.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截图(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请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0.205.99.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417日10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4月17日1030分 

(二)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八、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188990008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丹丹  朱爱琴  孙银蔓    

办公电话:  0906-6286802    

联系电话: 0906-6286802 0906-628680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先生

办公电话:1772676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