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7 17:18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606-04-01-265541 | |||
招标条件 | 1.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5〕16号批准(备案)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以顺交建复〔2026〕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2.本招标项目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2026〕1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3-440606-2026-0001-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规模:本项目南起龙高路,北至禅西大道与规划四路交叉口北侧,路线全长约0.81km,红线宽度36m。道路等级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 2.招标范围: 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它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其他: / 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 ,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它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01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7年06月01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实际交(竣)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6,945,492.00(元) | |||
投标保证金 | 7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以任意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 6.1 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路桥相关专业 高级 或以上职称。 6.2 在资格审查当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被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锁定,且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3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均须满足)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6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均须满足) 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8.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注:上述施工业绩至少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均须满足) 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7.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公路-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2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 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5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杨工、廖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32977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m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026年3月27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