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7 18:00 信息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一体化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424-04-01-6545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3月27日9:00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 | ||
定标候选人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281880.00元(勘察费3514086.00元、设计费4767794.00元) 下浮率:1.50%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李承海 设计负责人:张道义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64400183;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14400535;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4002065);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144A00851)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定标候选人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367641.60元(勘察费3550475.52元、设计费4817166.08元) 下浮率0.48%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方国宝 设计负责人:徐超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5420092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5420048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201602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42000843)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定标候选人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302900.00元(勘察费3523005.00元、设计费4779895.00元) 下浮率1.25%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陈启军 设计负责人:仁毅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2440088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9440131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400693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A244006930)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3-443061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省五华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3-4430153 |
联系地址 |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27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3月31日00时0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