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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4陈腾屯至三环路口路面改造工程(E4500002802005678001)补遗书第04号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5

S204陈腾屯至三环路口路面改造工程(E4500002802005678001)补遗书第04号

递交时间:2026-03-27 18:58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35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S204陈腾屯至三环路口路面改造工程E4500002802005678001补遗书第04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S204陈腾屯至三环路口路面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678001

三、招标公告时间:2026311

四、现对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1.投标人使用纸质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纸质保函原件不必提交给招标人,只需把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2.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修改为c.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否则投标无效纸质保函原件不必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华街32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775-45691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哲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大道北段85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寓1幢004号

联系人:苏诗韵      话:18978543435,0775-4598665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哲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327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