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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浏览次数:11

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00 信息来源:云南 原文链接地址

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6ab74db2-b6bf-4a64-b01f-dfb1b8dec18c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ab74db2-b6bf-4a64-b01f-dfb1b8dec18c
建设规模:27220000.00元6ab74db2-b6bf-4a64-b01f-dfb1b8dec18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3-30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874-3339365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办人:杨培庆
办公电话:158874422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亿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官春敬
办公电话:15559772697移动电话:155597726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300202600133001001
标段名称: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04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1 09:00
开标地点:曲靖市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72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性质为新建地上16层,地下一层,使用性质为住宅,地下一层为设备层,地上一、二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高度51米,建筑面积13803.74㎡,其中地上13001.91㎡,地下801.83㎡;建筑最大单跨跨度是轴线8.7米,本次项目资金:27220000.00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36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还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资料)。
业绩要求:/
其他:3.1申请人须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还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资料)。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还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资料)。 3.6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1人、安全员3人(其中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还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资料)。 3.7申请人近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的近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3.8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0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且信誉良好,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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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翠峰街道朝阳社区尹二居民小组高层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pdf2026-03-27 1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