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14:16 信息来源:黑龙江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交易场所改造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招标项目编号:HTCL-XB-26Q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具备设计资质的供应商从事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当符合《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2号令)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时00分00秒---2026年04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交易场所改造工程房屋安全鉴定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交易场所改造工程房屋安全鉴定
1.2采购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易场所改造工程有关结构安全、改造可行性、工程质量等各项内容开展检查、巡查、检测、分析、评估、鉴定等,包括鉴定阶段和检测阶段的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危险性鉴定、耐久性鉴定、改造可行性鉴定、房屋结构排查、结构图纸测绘等工作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出具成果文件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具备设计资质的供应商从事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当符合《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2号令)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30日14:00至2026年4月2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金额:9000元(大写:玖仟元)。
6.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9:00
6.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1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刘英敏、刘玉杰
电话:0451-82364693
电子邮箱:hljszb_qzb@163.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刘英敏、刘玉杰
电话:0451-53668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刘英敏、刘玉杰
电话:0451-53668646
电子邮件:hljszb_q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