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修缮及应对房屋维修需要,特招标专业施工单位为我司2026年度维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2项目地址:三亚市吉阳区丰兴隆安置小区、丹州小区等
2.3招标类型:公开征集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要求、问题排查、构建筑物结构维修、防水渗漏维修、给排水维修、设施设备维修等零星工程修复及其它
2.5时间要求:服务期一年,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完成工程。
2.6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在合同有效期未终止前,工程累计审定价超过合同总价(含本数)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截至合同有效期终止时,若合同项下的工程累计审定价未达合同总价(含本数)时,招标人不予补足,到期即止。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3.2资质条件:参选人须具有在存续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关资质(资质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且具有与本项服务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及管理能力。
3.3信誉要求:各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予以限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控制价:
4.1本次合同总价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含税)。
4.2本次投标报价为单项固定单价(含税),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相应安全措施及施工清理等费用。
5.参选有效期: 60天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综合楼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77280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