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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6-03-31 浏览次数:17

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6-03-31 00:0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广交会展馆日常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208万元。
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为广交会展馆建筑物与构造物、设备设施在日常使用中零星出现的,涵盖新建、改建、扩建、功能升级等小型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委托人审核参建单位申办委托人内部要求办理的证件及相关手续;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含对工程设计变更提出意见);施工准备阶段(含对施工变更提出意见);施工阶段(含预制构件厂驻场监造、对新增材料及设备进行定价相关工作、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组织看样订板等工作);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审核(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资料完整性审核等);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规定。
工期(交货期)监理服务期限从建立委托之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办理监理业务委托)起至完成所有与本项目所有工程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终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监理服务期及竣工结算期]。具体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委托人有权视现场实际情况分期分标段实施。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8.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政府行政机关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对响应人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注:1.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投标(响应):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违约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合谋或串通投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行贿等腐败情形的; 7)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如适用)。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响应时不一致的(如有); 11)其他。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3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08 0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1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
开标时间2026-04-21 09:30:00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招标人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0-891383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宁小萍、郑淇筠、刘雨婷、陈健、王勇新 联系电话020-83541759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020-8913851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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