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1 12:10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乐山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4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体育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4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中区、沙湾区以及乐山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5个子项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8359.55平方米,其中室内规划建筑面积9294.24平方米,室外规划建筑面积36193.47平方米,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运动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室内配置用房) 和室外运动设施(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场地等)。
2.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6478.1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4 服务周期:6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相关要求。
2.6 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2.7 标段投资额(设计费最高限价):148.8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4月05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3-2093374、0833-21369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体育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55号乐山市体育中心内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甘老师
电 话: 0833-243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幢1楼1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邓女士
项目负责人: 童小燕
电 话: 191813158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3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511100-04-01-52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