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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遂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1 浏览次数: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遂财磋商-2026-1
2、项目名称:遂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3,600.00元
最高限价:9636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遂政采招【2026】18号A遂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包963600963600是963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内达到采购人要求,后两年可每年续签合同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5.4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工作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规定,此项目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实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当按文件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作出信用承诺;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
3.5为该项目前期提供过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