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600202600080001001 |
| 标段名称: | 文山市河滨住宅小区及文山三七综合交易市场二期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0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23 09:00 |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一-42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8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配电室4座,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下管沟开挖9600米,改造线路18000米;移、装变压器11台,环网柜1座,以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约定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联合体各方资质交叉重叠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提供对应专业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会计报表或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需查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电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月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7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力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月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8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9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承包人须依法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承包人须对全体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若承包人违反上述义务导致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全部损失,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12号文件要求,文山州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必须按文件规定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含在建项目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约定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联合体各方资质交叉重叠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电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